学生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小组研究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初评以下38位同学为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并予以公示,最终结果需待学校终审。公示期为10月20日-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联系带班辅导员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电话:谭老师:0571-87557426 邮箱:wgyxyjw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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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