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现就2018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三、重点支持范围
围绕我省八大万亿产业、“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培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以及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等规划所涉及产业(见附件1),在相关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推荐指标
2018年起对高校院所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者登陆“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118.178.118.158),注册个人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2);纸质申请表及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交至申请人学科所在单位;
(二)经学院(研究院)材料真实性审核、资格审查、择优选拔后于3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人事处。双肩挑人员由学科所在学院(研究院)负责通知和报送。各学院(研究院)限推1人;
(三)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复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
(四)对推荐人员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同意按要求上报省人力社保厅;
(五)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六)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五、部门申报材料
(一)《2018年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部门申报表》1份,经部门审核人、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加盖部门公章。电子同步发送至rcgc@zufe.edu.cn;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各1份。(审核无误后的申请表纸质内容须与系统申报内容一致)。
联系人:人事处 吴娇娇
联系电话:86731283 地址:行政楼303室
附件:
1.我省部分规划和行动计划所涉及产业领域 附件1
2.C、D类项目申报需上传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2
3.2018年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部门申报表 附件3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