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2021〕243号文件的规定,除尔雅等特殊课程外,所有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缓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组织安排
(一)考试时间
缓补考定于9月6日(周二)至9月9日(周五)进行。上午:8:10--10:10; 10:30--12:30,下午14:00 --16:00(16:30),晚上17:30 --19:30。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携带校园一卡通的,须有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证明),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就坐。考试时应严格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如有违纪,按《我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2、注“*”的监考人员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考试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8)领取试卷,所有监考人员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考前的试卷分发准备工作。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须按《监考人员须知》要求认真监考,仔细核对课程名称和学分,要求考生在签到表上签到。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如实填写《我校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试卷袋上相关栏目,并及时将试卷交回。
(三)成绩评定与报送
1、根据《我校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大〔2021〕243号文件规定,补考成绩按考试成绩评定,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缓考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2、成绩单报送及录入要求:
(1)成绩单报送及成绩录入流程同期末考试;
(2)请各阅卷教师于9月12日(周一)前将缓补考成绩成绩表(一式三份)交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公室。
(3)请课程归属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于9月13日(周二)前将缓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