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校聘高级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我院教师校聘高级岗位评聘的评议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科评议组、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学科评议组和考核推荐组
组长:曹道根
成员(以姓氏笔划为序):刘学、余清萍、章汝雯、外请专家1名
成员构成说明:按学校要求,在学院纪委及监督组的监督下,由监督组组长从学院教授及外请专家库中分别抽取。
监督组
成员:董青、孔飞燕
成员构成说明:由二级纪委委员构成。
二、考核推荐对象
(一)申报校聘副教授岗位:黄倩、黄彬瑶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7日15:30
地点:E208
四、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和投票;
5.对申报人员组织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6.对申报校聘副教授岗位人员进行评议并表决排序;
7.宣布表决结果及排序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赋分排序。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4.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即获得推荐资格。考核推荐组对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申报职务等级按“同意”票得票数进行排序。
5.如获得推荐资格人员“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推荐先后顺序。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打分值的平均值。
六、其他
1.申请采用评审会现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要求在评审会前1天提出并将材料交学院办公室。
2.其他未尽事宜可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8755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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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