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 > 教职工 > 正文

关于财务年终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1
<P>各二级学院、处(室): 2008年开始,我校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已全部纳入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所有报销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办理。根据省会计核算中心《关于2008年非集中核算单位年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校年终财务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上午11:30,逾期无法办理,望广大教工谅解并予以支持和配合。 另各二级学院的学费缴费率统计时点也相应提前至12月5日下午15点截止,请各学院积极催缴。 以上通知请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08年12月1日</P>

上一条:办理2009年公园IC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公开选拔副处级中层领导干部的通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