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O12-2O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
通知》有关精神的要求,经学院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评优评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条件参照浙财院外[2007]17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名额分配
评选名额以学院现有人数为基数,评选比例为10%,各部门评优具体名额为:英语系2人,大外部3人,日语系1人,学院行政1人,系部、教研室主任2人。
三、评选时间要求
1.6月6日-10日由各系部自行组织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2.6月11日-20日由各系部评选推荐小组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经过民主程序提出正式推荐人选,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并报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审定。
3. 6月24日前学院评优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学校人事处。
附件:我校优秀教师申报表
我校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72886必赢欢迎光临评优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