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我校“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我校教师出国(境)访学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经学校研究,决定为出国(境)访学教师统一购买境外留学保险,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购买对象
经学校批准,赴国(境)外访学3个月以上教师。
二、保险类型
中国平安保险提供的境外留学保险-前程无忧E款--全面型。具体保障项目包括留学意外伤害、交通意外身故、紧急医疗救援、学业中断等。
三、购买方式
(一)网络购买
http://www.pingan.com/pa18shopnst/product/abroadStudy/wrap.shtml?product=AbroadStudy&WT.mc_id=95512-27784
(二)电话购买
致电95511,按照语音提示,下单购买。
四、费用报销
教师在出国(境)访学前按上述方式先自行购买境外留学保险,并将保险报销凭证复印件交人事处存档,待访学结束回校报到后,与其他费用一并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说明
(一)留学目的地:应为教师的实际访学国家(或地区)。
(二)保险期限:应与教师实际访学期限一致。
(三)保险生效日期:应是教师出发赴国(境)外访学日期。
(四)保险计划:全面型。
(五)我校为出国(境)访学教师提供的是中国平安保险的境外留学保险-前程无忧E款中的“全面型”,保险费用由学校全额承担,请勿到未经学校同意的其他机构购买,也勿购买指定机构其他类型的保险。
(六)目前在国(境)访学教师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购买境外留学保险,但保险生效日期应是本通知发布之后,相关费用待回校后一并办理报销。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马利刚 电话:87557316
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建设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