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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我校“泰隆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16级学生各班:

根据我校、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的要求,现将2019年我校“泰隆之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申请及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名额

我院本科三年级学生,名额2人(1男1女)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泰隆之星”奖学金名额全校共16名,奖金为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优良、刻苦努力,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20%

(二)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优先;

(三)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和实习活动;

(四)获得校内外各类奖项或荣誉的优先;

(五)事业驱动力强,认同泰隆文化,就业意愿强烈;

(六)在校期间寝室卫生成绩在B级及以上

四、评审步骤

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学院将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及评选工作,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推荐人选、上报材料:

(一)申请及初审阶段

1、学院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奖学金申请及评选文件,传达文件精神;

2、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于5月17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学院楼501办公室谢老师,电子稿发至w87557154@126.com,学院初审后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并报送至学生处。

3、选择参加“泰隆之星”奖学金评选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获得“浙农-阳光”奖学金的资格。

(二)复审和决赛阶段

学校和泰隆银行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决赛,决赛形式另行通知。评审领导小组现场当场打分,并按1:1名额比例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奖学金的名单。

(三)发文表彰

学校在评审结束后下发表彰文件,表彰获奖同学。

(四)其他优惠

1、奖学金候选人可参加“纵观泰隆发展史”活动,参观泰隆行史展厅。

2、奖学金候选人可直接进入超级实习生项目,若实习期间荣获“超级新人”称号可获得 “免试录用卡”,直接录用为“菁鲤计划”培训生。

3、奖学金候选人可获得我行秋季校园招聘二面直通卡。

五、其他

奖学金申请者须遵照我校、泰隆商业银行“泰隆之星”奖学金协议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与职责。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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