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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长、短期)

发布时间:2019-05-16

学生各班:

为加快我校教育国际化建设步伐,鼓励更多优秀学生赴海外交流学习,2019年,我校将继续设立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出国留学奖助学金),用于资助本科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出国(境)交流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标准

根据学习时间和层次的差异,出国留学奖助学金分“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短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含)以上的专业学习;

(二)“短期项目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合作院校或机构开展90天以下的学习、交流、培训、实习或文化考察等活动;

以上奖学金的奖级和奖励标准如下:

长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等奖 A类,5万元

    B类,3万元

二等奖 A类,3万元

    B类,1.5万元

三等奖 A类,1万元

    B类,5千元

短期项目奖助学金

一等奖 A类,8千元

    B类,4千元

二等奖 A类,5千元

    B类,2千元

注:A类奖助学金资助亚洲区域外留学项目,B类奖助学金资助亚洲区域内留学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

2.诚实守信,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努力,积极上进,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4.中国国籍,全日制大学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5. 2019年度已参加或成功申报学校组织实施或认可的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或已成功获得海外顶级名校研究生录取或预录取通知;

6.列入学校当年贫困生名单的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其他条件

申请“长期项目奖助学金”、“短期项目奖助学金”的其他条件请参考附件1《评审办法》。

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两次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其中同一类别奖助学金只能享受一次;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项目、校际交换生(免学费)项目、海外院校或组织学费或生活费资助的学生,等同于享受长期项目奖助学金。


学生根据条件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我校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申请表,于6月1日前将纸质稿交至学院楼501办公室,陈老师,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87557154@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2:我校本科生出国(境)留学奖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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