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法国雷恩商学院(ESC Rennes School of Business)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4年9月派遣5名学生赴该校留学一年(在法国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全免;国际旅费、生活费,学生自理),我校承认其在雷恩商学院留学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我校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2.思想上积极上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3. 2013年度(即:2013年2月—2014年1月)两学期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科目;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托业750分。
4.对法国的国情文化有一定了解,英语会话能力较好。参加选拔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及口试;
5.被选送学生应具有较好的独立生活能力,其家庭应具有较好的经济能力(在法国一年的生活费约需10万元人民币);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二、选拔程序
1.有意申请上述项目的学生,请于3月18日(星期二)之前,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到校国际交流合作处(下沙校区行政楼225室,电话:0571-87557187、87557053)报名;
2.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考试,通过选拔考试的人选,最迟须于2014年5月20日前提交语言考试成绩(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托业750分),否则将视作放弃资格;
3.确定录取人选,并报校领导批准。
即日开始报名,选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