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福井县立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4年9月派遣5名学生赴该校留学一年(在日本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全免,国际旅费、生活费由学生自理),我校承认其在日本福井县立大学留学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根据我校与日本作新学院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4年9月派遣2名学生赴该校留学一年(在日本学习期间,对方学校学费全免,国际旅费、生活费由学生自理),我校承认其在日本作新学院大学留学期间所获得的学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1. 我校大二、大三在校学生;
2.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3. 2013年度(即:2013年2月—2014年1月)两学期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科目;
4. 对日本的国情文化有一定了解,日语会话能力较好。参加选拔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日语笔试及口试;
5. 被选送学生应具有较好的独立生活能力,其家庭应具有较好的经济能力(在日本一年的生活费用,约需6-8万元人民币);
6.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二、选拔程序
1. 有意申请上述项目的学生,请于3月31日(星期一)之前,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我校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到校国际交流合作处(下沙校区行政楼225室,陈老师,电话:8755 7187)报名;
2.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考试,确定录取人选,并报校领导批准。
即日开始报名,选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