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教通〔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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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口试办公室通知,2015年度英语专业四级口语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8:30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于5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进行。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设在下沙校区科技实验楼(E楼)。
三、人员安排
主 考:吴建军、李汉强、陈淑莹
工作人员:章洪敏、张莲
机房管理:高 燕、现教中心2人(郑胄强、朱章亮)、技术员1人(冯健)
考场监考:E110( 许凌春,沈逸群 );E205(余晓燕、刘明);E206(徐瑞凤、王卫萍);E203(周望月、陈思佳)
候考教室:E208(王玉茹)
四、考生注意事项
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届时不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将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考生不得将手机、PDA、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五、监考注意事项
监考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位,考场负责老师请到下沙校区行政楼112西领取试题,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认真核对考生的证件,并敦促和监督考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清点考生人数。
六、考试场次安排
8:30起所有考生按《浙江财经学院2015年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口语考试安排表》(见附件)的安排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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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