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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各学院(部)、各班学生:

为做好本学期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课程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际开设的全部课程。

2.评价方式和要求

(1)本次评价课程主要分为两类,即: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训)课程,参评学生须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全部课程的评价。高水平运动员学评教由体军部单独组织。

(2)学生应认真负责地对任课教师本学期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同时尽可能在“其他评价与建议”栏填写个人意见,评价结果将以不记名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3.评价时间

本阶段网上评价时间具体如下:

2016年5月30日(周一)至6月13日(周一)(截止13日上午9:00)。

4.评价地点

在寝室、机房等能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的电脑上均可进行评价。

5.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的,其第一轮选课和网上查询成绩、学分信息的权限将会受到限制。

(2)任课教师应在6月17日前填写《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认定表》交课程所在学院(部),经学院(部)审批后通知学生并报教务处。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其所评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数无效,统计时不计入内。

(3)其他事项参见《浙江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评教”实施办法》(浙财院[2009]183号)。

(4)具体操作事项参见《第二阶段网上评价操作说明》。

(5)“学评教”过程中如遇问题,可与学院教学办联系。

请各学院(部)及时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教务处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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