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集中受理的通知 |
2015-03-01 14:42 浙财大教通〔2015〕10号 |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校创新及奖励学分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228号),学校启动2015年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我校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浙财大〔2014〕228号)(见附件1)规定之申报条件的学生。
二、集中受理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3月15日,学院审核应于2015年3月22日前完成,并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受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填写《我校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科研论文类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受理后,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121办公室。联系人:夏晖,87557073。
3、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后,将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将进行学分认定。
4、毕业论文系统试用学院(财政、工商、信息、数统学院)的创新及奖励学分申请请在系统里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稿。 |
教务处
201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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