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现启动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2018年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标准及评定条件
类别 |
等级 |
标准(元/年) |
奖励条件 |
博士研究生 |
15000 |
具备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2000 |
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
二等 |
10000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调剂至我校的985或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 |
三等 |
8000 |
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
2.高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2016、2017级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
(2)标准及评定条件:参照《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类别 |
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2016/2017级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6000/12000 |
20 |
二等奖 |
5000/10000 |
30 |
三等奖 |
4000/8000 |
50 |
注: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减半发放。
(二)三好研究生
1.参评对象:2016、2017级硕士研究生。
2.名额:以年级为单位,按专业进行评定。2016级、2017级研究生各1名。
3.评比条件
三好研究生必须是本学年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
(4)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30%。
(5)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参评对象:2017-2018学年在校研究生会和学院各类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班干部等。
2.评比方式及名额:
(1)在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由研工部负责评定,评定比例为干部总数的30%。
(2)在学院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定,名额共3人。
3.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担任研究生干部半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5)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45%。
(6)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延期毕业者不得参评。
二、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小组组长,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小组副组长,学院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和各年级学生代表担任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我院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审程序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5),附佐证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院审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有异议则由学院评审小组复议。
4.对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附件: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2.《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指标体系》
3.《我校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4.《72886必赢欢迎光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细则》
5. 2017-2018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评审表及汇总表
72886必赢欢迎光临
二〇一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