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水平,推动和促进我校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4]1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6月期间在全校举办以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为竞赛形式的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比赛内容
1.参赛教师应为我校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后出生)。
2.比赛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三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
3.结合我校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实施,本次教学技能比赛的参赛教师在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反思环节应充分体现课程教学范式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比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组织本届教学技能比赛,特成立我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领导小组,作为本届教学技能比赛的组织领导和决策机构。比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本次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卢新波
成 员:王序坤  邵毅平  邱 风  王寿春  沈晓敏
三、比赛程序
第一阶段:4月29日-5月7日,动员报名。各二级学院(部)成立比赛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组,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本学院(部)教师报名。
第二阶段:5月8日-5月23日,各二级学院(部)初赛。由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评选出参加校级比赛人选,除自然科学所在的信息学院和数学与统计学院各推荐2名参赛教师,东方学院推荐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各1名参赛教师外,其余学院推荐参赛教师人数均为1名,各学院(部)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第三阶段:5月24日-6月10日,校级比赛。各学院报送参赛教师的教学设计及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复印件。参赛教师根据分组安排进行现场课堂教学比赛,并于课堂教学比赛结束后完成教学反思。评审专家根据参赛者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评定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并依据比赛成绩,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三个类别向省教育厅推荐3名教师(每个类别各一名,其中一名为东方学院教师)参加省级竞赛。
第四阶段:6月10日-6月14日,全校比赛结果及省级参赛教师推荐名单公示。
四、比赛的基本内容与流程
1、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教学设计评分标准见附件3。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规定的时间为20分钟。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见附件4。
3、教学反思。参赛教师在完成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完成有关本次比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教学反思评分标准见附件5。
五、评审办法与奖励
1.本次比赛设校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奖励及教学工作业绩计算按学校有关文件制度规定执行,各二级学院(部)表彰和奖励自定。
2.本次比赛涉及的教师多,组织工作量较大,为鼓励二级学院(部)做好组织工作,设组织奖2名。
六、其它要求
1.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将教学技能比赛及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作为提高教师教学技能,改革课程教学范式的重要途径,精心组织实施。
2.推选校级比赛的教师必须通过二级学院(部)初赛形式产生。
3.各二级学院(部)于5月20日前将院级初赛开展及教师参与教学观摩情况的书面小结材料、推荐参加校级教学比赛的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6)各一份报教务处119办公室。
教务处联系人:肖丽花,电话:8755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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